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鋰電池出口運輸及報關注意事項
摘要:飛龍世紀物流公司擁有多臺中港危險品運輸車輛,可以為企業(yè)提供鋰電池出口從國內到香港物流運輸及報關服務。
飛龍世紀物流公司是一家專業(yè)做國內到香港進出口物流運輸的企業(yè),擁有危險品運輸資質和多臺中港危險品車,為多家企業(yè)提供鋰電池到香港的出口運輸。
隨著我國鋰電池出口規(guī)模持續(xù)擴大,鋰電池跨境運輸安全與通關效率已成為行業(yè)關注的重點。鋰電池屬于9類危險貨物,電池價值高,運輸路程長,對包裝的質量要求更為嚴格。
飛龍世紀物流的報關工作人員表示,從進行申報到檢驗合格,到拿到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,鋰電池才能安全地出口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規(guī)定: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(yè),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。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(yè),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。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,不準出口。根據上述要求,對需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鋰電池類商品,不僅要使用經性能檢驗合格的包裝,而且還要向屬地海關申請包裝使用鑒定。行業(yè)俗稱“危包證”。
據了解,目前海關提供“預約查驗+集中查驗”便利措施,鋰電池出口企業(yè)可提前預約查驗時間和地點,海關會優(yōu)先安排上門查驗,實現出口鋰電池產品“隨報隨檢”。
同時,鋰電池出口企業(yè)需要熟練掌握申報要素、包裝使用規(guī)范、危險品運輸要求等,才能避免因不熟悉規(guī)定而延誤通關。

中港危險品車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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